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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包拯想在开封府的大堂上用铡刀铡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他是预备的皇太子,准备接任皇帝了,因为当时大宋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开封府尹要由未来接任皇帝的太子兼任。
第二,犯人没喊冤,因为犯人一旦喊冤,什么样儿的铡刀都得停下,把案子发回重审,哪怕是皇帝御赐的铡刀也不行,而且包拯还必须回避。
这是大宋的仁政,领先了整个世界上千年的仁政。
但是很显然,蔡攸没能享受到这种仁政,原本应该有三次的喊冤机会是一次都没有用上,或者蔡攸用了,但是没起到什么鸟用……
而且就算是蔡攸从容赴死,从一开始到人头落地都没喊冤,这昏君显然也没让亲戚收尸,后来更是连口棺材都没给……
“蔡相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