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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启笑笑,将那枚小章递到洛言的手里,“也不是很多,照你这种用一次就要扔掉的情形,我估摸着很快就用完了。”
洛言恶狠狠地将那小章收在手心,心里一万个悔不当初而关于这枚小章的来历,要从一方丝帕开始说起。
那还是住在昌平侯府的时候,自从知道连自己手帕上的图案都是应启亲手画的以后,洛言就别别扭扭的不再用有任何装饰的丝帕,她想的是必须有一样东西与应启无关
这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实在太强,衣食住行样样都要插手。胭脂要用他筛选过的颜色,衣服要用与他同款的颜色和布料,她所有的首饰都能与他的发簪遥相呼应,成双成对
总而言之,无论什么都与他有关,随便一眼就能想到他恨不得从头到脚都盖上“”应启专属“”四个大字
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拿萝卜刻了一枚小章,递给应启说:“来来来,在我身上盖上这枚大印,让所有人都看到,这是应启专属,生人勿近”
没想到那家伙竟然真的在她脸上戳了一个红印,还十分满意的夸赞,“好看好看,盖上我的名字后更好看了”
到了晚上,应启如同献宝一般拿出了一枚玉质小章,上面赫然刻着“应启专属”四个大字。还神神叨叨的解释说:萝卜不易保存,这个可以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