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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乾隆二十年间,土家民族形象第一次以草图形式在《皇清职贡图》里清晰呈现:此时永顺、保靖等地区的部分土家男人已开始着裤,上衣为圆领短袍,衣长至大腿,包头巾,系腰带,裹绑腿;女人则“高髻螺鬟”,内穿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下着过膝百褶裙,以布缠腿。
在后世,张家界出土了一具完好的明代土家妇女的遗体,是迄今为止所能看到最早的土家妇女服饰实物,与《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及文献资料所记载的土家妇女服饰几乎一致。
虽然出土实物上衣为交领右衽大襟,而《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为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但两者皆为中国明代典型的妇女服饰形制。
只是衣长要短于汉族贵族女子的长度,这是因为明时对庶民服饰有严厉规定:“庶人衣长,离地5寸”。由此也可看出,在长期与汉民族的交往当中,土家文化与汉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汇融合。
土家族“男女一式”的百褶裙,保留了远古时代“裳”的遗风。在我国古史记载中,有“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之说。这是最古老的裙子样式,类似围裙的形状,为一帘式样。
“改土归流”,成为了土家服饰的重要转折点。
当时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断对土司时期的习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饰在内。
永顺知府袁承宠在雍正八年颁布:“服饰宜分男女也”;保靖知县也“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