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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子弹呢?为什么她没有找到哪怕一发子弹?帕南甚至去看了那些在车里被打爆脑袋的家伙,在车里找了一通,也没发现子弹。这些在车里被弄死的就不是在逃跑时被弄死的了,这些乱刀会的应该是开着快车冲过来,然后开车的被挨个点了名,这才胡乱撞在了街道两旁。而往里走之后,被肢解的尸体就多了起来,一具挨着一具,不,应该是一块挨着一块。这些人像是被电锯给首接锯开了,内脏和血到处都是,看的帕南都有点胆战心惊,因为她上次看见这种场景,还是索尔搞到了一张老美国的恐怖碟片来放,她觉得里面的电锯杀人狂的作案现场跟这里没有什么差别了。一时之间,帕南甚至打起了退堂鼓,但手里的冲锋枪还是给了她信心,再加上她还没有搞明白到底是谁干了这一票,探知欲望驱使着她继续向内走。又走了数十米,她停住了脚步,甚至开始往后退,并且果断的举起了冲锋枪,“那个。。。。。。我跟这些乱刀会不是一伙的,我就是路过的,来看看。”能让她这种敢在沙漠里跟新国的边境守备队追逐火并的狠人说出如此示弱的话的原因,完全是因为那个以一己之力屠杀了十几辆车,西五十个乱刀会的狼人角色。他他他。。。。。他没走啊!靠在一辆老式的破轿车上,这人的浑身上下就像用血浆洗了个澡似的,穿着一身像是军官礼服,但又要更华丽的古怪装束,尤其是帽檐下的骷髅双头鹰标志,帕南甚至没法判断这人到底是什么路子。。而帮助他做下了这场屠杀的工具,就在他的双手中摸着呢。右手是一把古怪的近战武器,只有一面带刃,还是锯齿刃,像是电锯的某种改造型,难怪会有那么多被撕碎的尸体。至于左手的手枪,那应该是手枪吧,但从外观上看不出来是哪个公司的产品,这改的未免也太多了。“。。。朋友,你这手法挺凶残啊,你给谁干活的啊?是公司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