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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星道,“朱成松的妻子是我族姐,朱成松是我姐夫,朱家长房绝嗣,我姐夫有意争族长之位。偷遗嘱的主意是我出的,为的是离间长房叔侄。事情都是我干下的,花月楼是我暗中生意,男人嘛,谁不想拥有一座青楼。”
黎尚书都要时不时的过来问一问这件官司,并且小心翼翼的避免严刑拷问,黎尚书十分清楚,穆安之一向与陆家不合。这件案子已经涉及到陆氏族人,可千万别牵连到政争才好。
穆安之私下也被华长史劝过两遭,认为这案子已经可以结了,再往下查也查不到什么。
穆安之自己也明白凭朱家的案子是断然牵连不到国公府去的,不过,他道,“朱家案可以结案,陆星生意两套账本,匿税之罪,另行立案!”
“青楼秘账记载,陆星用青楼行贿朝臣,另行立案!”
黎尚书都未料到穆安之突然来这一手,心说,皇室中人纵争储落败的三殿下都绝非等闲人物啊。
朱星归案,朱成松受益良多,起码朱成松的流刑由三十年改为二十年,流放之地也由极南之岛,改为北疆服刑。
至于另外两桩案子,刑部与帝都府、御史台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