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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徽也没拿碗筷,顺从地坐在桌边,不时把放得远的菜盘往林朝面前挪一挪。
“我自己做的,林总喜欢”三天的时间,足够他从风言风语中得知这人的身份了。林家当家人,二十多岁白手起家的精英,市值上亿的公司老板,哪一个身份也和眼前好像根不会吃撑的人相配。
那身西装,还有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怎么看都嫌多余。
“很棒”林朝摸了摸滚圆的肚子,心有不甘地拿眼神在菜盘之间逡巡。
应徽替他舀了碗汤。
林朝惬意地抿了一口,顿时觉得,有这么个知情合意的“弟弟”真是件好事。要是都像他生前那样胡来,天底下的哥哥不都得气死。
这时候他选择性遗忘了,自己根没和应徽提起照顾他是因为他特别像自己去世的弟弟这件事。
“林总”应徽这吞吞吐吐的一句无论是时机还是语气都拿捏地恰到好处,既不会让人觉得他是故意一半藏一半吊人胃口,也不会让接下来的问话显得太过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