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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瑞秋三下两下把馒头啃光,再喝碗水,妈妈咪呀,真是难吃,又干又没味道,晚上做包子好了,就做灌汤包。原主的记忆加自己的理念,何愁包子不好吃没准还能拿去庙会卖呢。
“娘,这个黄果果要怎么吃要去皮吗还是直接咬就可以了”於安然拿着枇杷,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叫金丸,你看,它黄通通的,像是金子做的丸子,故叫金丸,也叫枇杷,因为它像乐器琵琶一样。这个要这样子吃,先把皮去掉,然后吃果肉,最后把核吐掉就行了。”於瑞秋边边剥了一个枇杷的头皮,并递给儿子。
於安然接过,笑眯了眼,口口地吃起来,很甜很甜,比莺桃还甜,比以前任何东西都甜。
娘亲给我剥果子了,给我剥果子了,以前都是奶娘剥的,但是娘亲剥的比较好吃。於安然心里乐滋滋地想。
吃完一个枇杷后,於安然忙拿起一个枇杷剥起来。剥开枇杷头皮后,递给於瑞秋,道“娘,您吃这个。”
於瑞秋一看,哇呼,一个好好的枇杷剥的千疮百孔,估计是年龄又是第一次剥的缘故,於瑞秋好想拒绝,但是一看儿子那期待的脸,挤了一个笑,接了过来,三下两下吃完了。
“好吃,安然再吃一个。”完,於瑞秋挑了一个比较熟的枇杷给他。
於安然却不接,扭扭捏捏道“娘,您再给我剥一个。”完,耳根都红了。
於瑞秋看了下他微红的耳根,顿时觉得好笑,这孩子是在撒娇记忆中原主从来没有剥过水果给他吃,都是底下的丫鬟奶娘剥的,做为一个三品大员的当家主母每天有忙不完的事,管内宅,管妾,孝顺婆婆等,即使是爱着自己的孩子,也不会这么直白表现出来。等原主被休后,南下寻亲,来到黄子岭后又忙于生计,根没有时间和儿子亲密互动。